01
征集内容和范围
本次方案征集范围分为枢纽核心区和协调联动区。
枢纽核心区范围包含T3航站楼、宁波西站站房(含车场)、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枢纽上盖和进出通道、停车场站等;枢纽地下空间(含轨道交通车站设计,和贯通建筑的地下空间)其他配套用房的用地区域。
协调联动区范围包括机场南二跑道以南航站区、飞行区、工作区等区域;高铁站前第一城市界面用地区域。
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
(一)枢纽核心区建筑规划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以及人行换乘方案。
(二)枢纽核心区车行交通集散方案及配套设施布局和交通组织方案。
(三)协调联动区的总平面布局以及部分紧贴枢纽核心区的第一城市界面的综合开发意向。
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图1征集范围示意图
02
申请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境内申请人资格要求
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境外申请人资格要求
境外申请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须提供外国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1.2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1)或(2)资质要求:
(1)境内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内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既有境内申请人又有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境外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境外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当是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或者境外企业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境外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
注:本款所述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要求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优先考虑配置包含民航、铁路、建筑、轨道交通、城市规划和商业策划等类型的综合型机构。以联合体申请的需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6家;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申请人业绩要求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应承担过以下(1)和(2)设计业绩:
(1)单体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航站楼建筑本体设计项目;
(2)单体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铁路站房建筑本体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资料及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4款。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2012年7月1日以来[业绩获得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落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身份,至少承担过以下(1)或(2)设计业绩:
(1)单体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航站楼建筑本体设计项目;
(2)单体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铁路站房建筑本体设计项目。
业绩证明资料及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5款。
03
征集和报名方式
本项目公开征集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六家入围申请人(即为参征人,下同)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参征设计方案。通过以下方式,评选出中选方案:
1.第一阶段:报名及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报名及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第六条“征集日程”执行。
(2)由方案征集单位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有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总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六家申请人作为入围申请人(同时选出两家有排序的备选申请人,如有入围申请人退出参征,则由备选申请人依序替补)。
(3)方案征集单位向六家入围申请人发送正式的征集文件。六家入围申请人需按时递交《参征确认函》和参征保证金。
2.第二阶段:设计方案编制及优选方案确定
(1)参征人提交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成果文件。
(2)方案征集单位将组建评审委员会,经评审以不排名方式推荐三个优选方案,并提交给方案征集单位确认。
3.第三阶段:方案优化及中选方案确定
(1)三个优选方案参征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完成方案优化。
(2)方案征集单位按程序确定中选方案参征人,中选方案参征人根据方案征集单位意见与建议,继续完成方案深化。
04
征集日程
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方案征集单位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05
征集费用
经专家评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各参征人依据其排名将获得如下费用:
1.中选方案参征人:获得设计补偿费和设计深化费人民币850万元(含税);
2.第二名和第三名优选方案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50万元(含税);
3.第四名至第六名参征人:分别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200万元(含税)。
若经专家评审,设计成果文件未达到本次设计成果深度要求的,方案征集单位将按征集文件有关规定扣减设计补偿费或设计深化费。
06
文件获取和报名方式
1.发售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发售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室、1920室)。采用现场发售或邮寄方式。
3.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在报名资料中写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并需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资格预审项目名称),代理单位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账号:94150078801400000630
4.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为“发售时间”
(2)报名单位: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一成员)
(3)报名资料:
以下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①境内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申请人: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以联合体申请参征的,提供拟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名单(格式自拟)。
③报名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若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邮购方式的,提供购买凭证并写明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
注:1.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地址)及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反馈信息。若有变更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知代理单位,否则方案征集单位和代理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2.未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3.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需按本款第4项要求进行资格预审报名。
07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资格预审公告第六条“征集日程”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
(1)现场递交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18室<开标室一>)
(2)邮寄送达地点: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19室);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忻秉明(手机号码:13738431077);采用邮寄方式的须送达以上指定地点,并以代理单位签收时间视为送达时间,代理单位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毁负责。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案征集单位(代理单位)不予受理。
08
联系方式
方案征集单位:宁波西枢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北路91号D座
方案征集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9楼1919、1920室
联系人:戈莹、忻秉明、董成浩、戴太敏、吕舜远
电话:0574-89185644
手机:
电子邮箱:344910651@qq.com(并抄送:137384310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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